共识的形成(续)
发布日期: 2025-03-07
一个缺乏现实约束力的共识就无法成为规则,这种约束力必须来源于原始暴力或者原始暴力的某种衍生。
暴力威胁之下,慢慢凝聚成某种共识,共识慢慢衍生出来资源收买,资源通常表现为金钱或财富,乱世表现为人口,要注意,不同时代、不同境况下的道德、正确等是不同的,我们现在所有的认知以及价值取向,都建立在规则稳定的和平时代。
比如,只有在公共暴力确立的秩序之下,金钱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果处于失去秩序的动乱之中,“金钱”都需要重新定义(比如乱世黄金),且富豪往往会沦为暴力抢劫的对象;如果出生于中国农村,巴菲特有再高的智慧同样毫无价值,芒格的价值投资一文不值,必须处于金钱能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我们现在学的教育系统里的大部分知识才能有点用。
所以这里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公共暴力的组成形式,以及受制于什么样的共识。
古代皇权不下州县,除非发生危害统治的叛乱,否则朝廷不会插手,日常的秩序维护和冲突处理,由当地的习俗和伦理道德来裁决,并由这种习俗和伦理道德下的权威和服从于这种权威的执行者来贯彻执行,通常是乡里大家族的长老或退休在家的前高管。
伦理道德和当地习俗才是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共识。
执行共识的暴力由当地的权威及其仆从构成,这种暴力还包括亲友之间的内在约束和隔离式惩罚,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强调的是共识的范围发生了改变,而且执行的主体也发生了改变,但这种范围和执行的主体发生改变的时候,就会存在两种共识:一种具有现实约束力的共识,比如家规;一种缺乏执行保障的共识,比如国法。除非发生重大事件不惜成本动用更大范围共识的执行机构,否则,后者形成的判断,无法替代前者形成的判断。
共识作出的裁决和判断,归根结底是对资源进行分配,是维持大系统运作的成本问题。
只有外部边界存在强制约束,否则,任何生命体对占有资源具有无限的需求。
如果一个富有的乡绅置身于一群赤贫的村民之中,一旦公共暴力不足以深入村镇维持秩序,当地就会瞬间形成抢劫富有乡绅的共识并迅速组成执行主体,那么,国法这种整体的共识所作出的归属判断就会变成一纸空文,历代王朝末年都是这样。
以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如今的时代变了,“久”被冲击的支离破碎,真正进入日新月异的大变革生存环境,想想我们关于“文化”的定义: 现实生存环境下的、最优的生存策略。
不思进化,死路一条。
我经常爱举朱温的例子,生性猜忌、残忍嗜杀,好色荒淫,从不相信人,但在乱世中还活得好好的,甚至开创后梁基业,那最后怎么死的呢?终于有了一丝人性,相信了自己的亲儿子,于是被亲儿子干死了。
我们不做任何道德评判,因为很明显,“道德”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定义,我们只强调一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充分了解生存环境的变化,并有大魄力攻伐自我,做好适应,才有可能生存下来。
当下,过往二十年的认知都逐渐变得不再适用,谁变革的快,谁就在这一轮浪潮中有进化优势。
新时代下的瑚琏之器